合作三方协议 三方合作协议

合作三方协议 三方合作协议

合作三方协议1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简称甲、乙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简称丙方

甲方: 身份证: 籍贯:

乙方: 身份证: 籍贯:

丙方: 身份证: 籍贯:

三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位于

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提供相关手续及证件。

甲、乙、丙三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支持、共谋发展的精神共同经营 ,三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达成如下投资协议,此协议需三方共同遵守,需公平,公正,保护三方的合法权益。

一、甲、乙两方以现金出资的方式投资,分别投资1、甲方:出资额为 元整,占门店股份 % , 2、乙方:出资额为 元整,占门店股份 % , 3、丙方:以技术、管理方式投资,占门店股份 % ;该门店经营”维修电脑、组装 买卖、零件批发零售”等。

二、甲、乙、丙三方在合作期间,需同心协力,风雨同舟,不谋取私利,不偏私情,以快速发展,开拓市场为奋斗目标。

三、甲、乙、丙三方如果经营不善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失或破产的,需共同承担全部责任,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逃避。

四、门店成立后,甲、乙、丙三方不得在没有得到另外两方同意后挪用资金或其它公共财物。在合作期间有任何问题,需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不得回避。

五、在合作期间,甲、乙两方管理财务和现金,丙方管理门店的运转。三方都有权参加门店经营管理和督导工作,有权知道门店所有的资金用处和门店运营情况。

六、门店开始运营后,每月月底结算一次,除各项开支外,经营状况做到日清月结,盈利三方股份分成 % % % 。门店固定财产为甲乙方共有。

七、本协议有效期为5年,即20xx年在合同有效内不能以任何借口撤资转让,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十、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三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到期后,三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两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已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两方。

十一、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十二、协议解除:

1、一方有违反本合同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任何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门店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股东投资合作协议书

股东各方:

甲方:

合作三方协议2

合伙人(甲方):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丙方):姓 名: 身份证号码: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湘阴县龙腾海产配送超市 ,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营宗旨: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名称: 湘阴县龙腾海产配送超市 ,主要经营地址: 湘阴县东茅路精密现代城43栋门面 。经营项目: 海产品配送、海产品甲供 。

第三条 合伙期限。 20xx 年 3月 10日起,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

三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资 196215.00元,共计人民币 588645.00元作为租赁房屋、添置设备设施、门面装修及前期经营费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各 1/3 为依据,按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原则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况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须经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一方合伙人违反国家法例法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为合伙负责人。以 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即法人代表)。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 安排 为合伙门店的财务会计师。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 安排 为合伙门店的财务出纳员。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 安排 为合伙门店的前台收银员。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实施;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人有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如其业务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在本区域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 合伙事务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 被依法撤销;

4.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或其财产份额出质(即作为担保、抵押)的,—3—

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三)本合同一式 叁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甲方):姓 名:

合伙人(乙方):姓 名:

合伙人(丙方):姓 名:

签署时间:20xx年5月18日

合作三方协议3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 ,身份证号:

乙: ,身份证号:

丙: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东平儒原大酒店9、10、11层室内装饰项目,

第二条 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三方共同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如需实际再投资,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平均承担。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第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只要三方继续合作,本协议持续生效。

第八条 争议处理

1、对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三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共同平均投资方式进行。第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须提前一个月向其他两方

提出,退出金额按退出时三方协商的比例返还。

第十条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一条 协议解除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1、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问题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由于一方资金方面出现问题而导致项目损害,其他两方可以终止其

合同并要求其赔偿因而带来的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 (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 (附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作三方协议4

合作协议由: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丙: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投资贵州华瑞冷冻食品分割加工生产项目并成立贵州华瑞食品有限公司。总投资为暂定人民币150万元,如需增加投资则按1:1:1的比例进行增加。甲方以人力资源及人民币方式出资50万元,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50万元,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50万元。

第二条、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三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贵州华瑞冷冻食品分割加工生产项目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40%比例分配、乙方30%的比例分配、丙方30%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项目投资中生产经营管理由甲方完全负责;乙,丙方负责财务监督。

第六条、每个季度公司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五做固定投入,每个季度按股份比例分红。

第七条、每个季度公司总销售利润进行分配或再投资,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决定权按出资比例多少来界定。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负责公司的管理经营及日常事务。经营期间甲,乙,丙三方均有权了解公司的账务及经营情况。

第十条、由于甲方为全职经营并任公司法人代表(乙、丙方以兼职出资),甲方每月领取基本工资6000元,年终按总销售额的1%领取绩效奖金,从项目固定资产中支出。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只要三方继续合作,本协议持续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甲、乙、丙三方在经营管理方面出现重大分歧的,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以少数服从多数或按股权比例的原则进行表决处理。

第十五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六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3、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公司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4、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作三方协议5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身份证号:

乙:,身份证号:

丙:,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经营塑胶地板项目,总投资为15——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

第二条: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塑胶地板项目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丙方%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每年塑胶地板总销售利润进行分配或再投资,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决定权按出资比例多少来界定。

第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有效期:只要三方继续合作,本协议持续生效。

第九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三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须提前一个月向其他两方提出,退出金额按退出时投资项目资产比例来返还,返还期限不超过天。

第十一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二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3、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塑胶地板项目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乙方:(签章)

地址:

丙方:(签章)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作三方协议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应三方共同要求,三方作为投资人共同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共同经营_______公司,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总则

1·1·武汉市德盛兴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

1·2·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同意以资金和实物折合入股方式加入成立公司,成为公司股东之一。甲方、乙方和丙方(以下简称三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公司名称和地址

2·1·公司的中文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公司注册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注册资本与资金

3·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资产总额为_______万元(其中包含无形资产10万元)。其中甲方股份占比______,乙方股份占比______,丙方股份占比______,三方共同占比达百分之百。

3·2·三方应以三方同意的现金金额投入,全部投资打入公司。

3·3·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贷款办法,通过银行以合适的方式筹集,所筹集资金以应付账款形式录入会计报表。

第四条公司组织机构

4·1·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

4·2·董事会由__名董事组成,董事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重大决策须由董事成员共同商议,由董事长单独进行决议,每名董事成员对公司所有重大决定有提前知晓权,对于明显背离股东方利益的公司决策,各股东有权提出抗议。

总经理和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经理代行其职责。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管理

5·1·公司由各董事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具体到财务方面,采取________元以下支出由总负责人签字审批。________元以上款项各股东商议决定审批。

5·2·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事项由董事长全权负责。

5·3·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董事会监督检查。

第六条三方的责任和义务

6·1·甲乙丙三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具有公司董事会成员同等的地位,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三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投资比例参与分红(分红方式为:合同生效之日次年1月进行分红,每年的1月为协议分红月,甲乙丙任何一方有权按规定提取分红金,若一方放弃当次分红,则该分红默认累计为该方的追加投资,其它方必须进行同比例追加投资,或者降低占股比例作为相应调整),同时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6·2·甲、乙方应监督公司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6·3·其它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董事会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6·4·公司财产为公司全体股东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三方和董事会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6·5·三方在公司经营期限内不得退股。此合同一经签下,在三方自愿的情况下,合同长期生效,除三方另有协议外,直至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造成三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三方通过书面后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即告中止(退股日期为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起)。

第七条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或者三方口头商议决定,口头商议决定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式一份。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

地址: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作三方协议7

甲方(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企业)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丙方(学校)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为保证订单培养教学的顺利进行,加强订单培养期间的学生教育和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实习企业、学校和学生的正当权益,经三方协商签订以下订单培养协议:

一、订单培养期限

1.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协议期限满,即行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续签企业合同。

二、工作时间、工作日制度

1.甲方工作作息时间按乙方单位规定执行。甲方所在岗位的作息制度为(单选):□标准工作日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

2.甲方在工作学习时间外和法定假节日工作学习时,乙方单位按国家规定给予补休或支付加班补贴。

3.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甲方加班的,甲方应予积极配合。未经乙方单位同意,甲方自行安排加班的,乙方均不予认可。

三、劳动补贴

1.甲方的劳动补贴按乙方现行制度确定。

2.甲方全勤并提供正常劳动的,月补贴不低于元、试用期期间(顶岗实习前)每月元、转正后(顶岗实习阶段)每月元。(交通、餐费、住宿补贴包含在内)

3.补贴支付方式:

4.乙方发放甲方劳动补贴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从甲方补贴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应从甲方劳动补贴中代扣代缴的费用。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照乙方、丙方订单培养的第三年教学环节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保证订单培养的质量。

2.甲方在订单培养期间,未经乙方丙方同意,不得无故中断订单培养的教学环节;如有特殊情况,需与乙方丙方请假协商,特殊情况(如生病等)应出示有效证明,并回学校办理相关手续。未经乙方丙方同意中断订单培养的教学环节,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

3.甲方在订单培养的工作成果及其涉及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4.甲方遵守乙方的保密要求,不得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同时,甲方根据订单培养内容撰写的在向乙方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公开前,须经乙方许可。甲方违反上述保密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5.订单培养期间,甲方应服从乙方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若甲方不遵守乙方规章制度而引发的人身、财产损害,由甲方承担责任。

6.甲方在订单培养结束(不管任何原因导致实习结束)前,向乙方办理全部交接手续,将归属于乙方及向乙方借用的文档、资料、设备及其他资源和财产一并交还给乙方。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丙方推荐并通过乙方初试的学生进行笔试和/或复试,择优确定订单培养人数。

2.对订单培养学员进行岗前培训,协助丙方完成订单培养的教学环节。

3.确定和支付订单培养学生的岗位津贴。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证在订单培养期内服从乙方工作的安排;有权要求甲方在订单培养期间遵守乙方公司的管理规定。

5.乙方如实向甲方介绍公司情况、顶岗实习内容和工作安排,负责对甲方进行技术指导,对甲方的实习给予指导。

6.乙方负责为甲方寻找或提供宿舍(单选)并协助丙方日常管理及安全教育。□学生住校内□企业提供学生宿舍□学生自行解决

7.订单培养结束时,乙方对甲方学生的实习表现做出实习评定,并填写《实习鉴定表》。

8.在订单培养过程中,若甲方不适应实习岗位或不服从乙方实习安排,乙方应及时与丙方沟通,经三方协商处理;

9.甲方因违反乙方相关管理规定或国家法律、法规、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立即终止甲方的实习,并有权向甲方索赔。

1.乙方按规定在甲方订单培养期间及时发放甲方实习生活补助。如乙方安排甲方出差,甲方应享受与乙方员工相同的出差待遇;乙方要求甲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须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加班酬金。

六、丙方权利与义务

1.丙方根据乙方的要求,明确乙方培养岗位的大致需求人数,各岗位的职业能力需求,配合乙方在全院范围内选拔学生,到乙方进行第三年订单培养学习。

2.丙方制定相应订单班管理规定,同订单培养学生签订实习承诺书。

3.委派专门辅导员在订单培养期间,定期了解学生意见、工作表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负责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协助乙方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保证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4.丙方组织学生成立订单班班委,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进行管理。

5.甲方安排专业教师一名,配合乙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乙方沟通合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同时负责乙方和丙方的课程安排、教学计划的制定等工作,完成原订单培养的教学环节。

6.与乙方做好沟通,将组织安排学生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撰写(一般由乙方安排指导老师指导学生论文)。

七、其他条款

1.任何一方未经另两方同意不可随意终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均须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中有关保密、知识产权、违约或赔偿责任、连带责任条款,不因本协议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4.所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文件予以确认,该书面文件将被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5.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丙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合作三方协议8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与乙方已签订买卖合同;

2、丙方具有可靠的信誉。

为保证甲乙双方买卖合同的履行,保障甲乙双方权益和经济安全,甲乙丙三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交易流程

1、甲方于合同签订当日向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元;

2、乙方于年月日将货款交给丙方;

3、丙方收到乙方货款后三日内通知甲方给乙方供货;

4、甲方收到丙方供货通知后日内向乙方供货;

5、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日内通知丙方给甲方付款;

6、丙方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三日内将货款交给甲方。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买卖合同的真实性;

2、根据丙方通知及时给乙方供货;

3、支付丙方服务费人民币元;

4、有权要求乙方给丙方发付款通知;

5、有权要求丙方根据乙方付款通知给付货款。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买卖合同的真实性;

2、及时将买卖合同货款交付给丙方;

3、有权根据买卖合同验收甲方货物,如甲方货物不合格有权通知丙方不给甲方付款。

(三)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收到乙方货款后三日内向甲方发出供货通知;

2、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三日内向甲方给付货款;

3、乙方收到货物后拒绝给丙方发付款通知的,在甲乙双方争议最终解决前,丙方不得向任何一方给付货款;

4、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服务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与乙方没有及时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按照双方买卖合同约定处理;

2、甲方未及时支付丙方服务费的,甲方除应支付服务费外另支付丙方服务费数额20%的违约金;

3.因甲方未及时支付服务费致使丙方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丙方收到乙方货款后没有及时通知甲方供货的,每迟延一天向乙方支付买卖合同货款万分之二的滞纳金;

5、丙方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没有及时给付甲方货款的,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买卖合同货款万分之二的滞纳金。丙方在支付货款之前收到乙方撤回付款通知的,丙方不对甲方承担迟延履行的责任。

第四条:免责条款

1、丙方仅仅根据乙方给付货款的情况向甲方发出供货通知并根据乙方的付款通知向甲方支付货款,丙方不对甲乙双方买卖合同的实质进行审核;

2、丙方不对其他任何事项承担任何责任,丙方也不对买卖合同的真实性、甲乙双方的资质提供任何担保,与买卖合同有关的一切责任由甲乙双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三分,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向丙方支付服务费后生效;

2、协议履行中产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有权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合作三方协议9

_____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甲、乙、丙)三方签订

甲:

身份证号:

籍贯:

乙:

身份证号:

籍贯:

丙:

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合作项目,总投资为__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出资__万元,占__%股份;乙方和丙方各出资__万元,各占__%股份。三方通力合作。

第二条本合伙项目,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伙项目经营期限为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三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三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第五条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乙方%、丙方%的比例分配,每半年一结算。

第六条企业债务按照甲方__%、乙方__%、丙方__%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两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各自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本协议到期后,三方视情况看是否继续合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交给留存方。

第八条违约处理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九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外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外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叁份,三方合伙人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有效期暂定年,自三方签字之日起计算。未尽事宜,三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甲方:(签章)地址:

乙方:(签章)地址:

丙方:(盖章)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作三方协议10

第一章 总则 、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

身份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丙方:

身份证:

住址: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整()。

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乙方: ;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

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

合作三方协议11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 罗红 ,身份证号: 乙: 刘飞 ,身份证号:

丙: 林莉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为了规范合伙项目的行为,保护合伙项目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 商超巴瑶香猪项目。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5年,自20xx 年08 月 05日起,至20xx 年 08月04日止。

第三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24万元,以技术股方式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2、乙方:出资额为 18万元,以人民币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

3、丙方:出资额为18万元,以人民币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0%。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60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项目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项目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项目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20xx年08 月10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三润公司及巴瑶香猪项目组达成以下一致

1、 公司出资巴瑶香猪品牌,为商超巴瑶香猪项目组提供优质服务,公司

费用包括办公费用、人员工资、及办公室费用开销,从商超巴瑶香猪

项目实报实销。

2、 商超巴瑶香猪项目组品牌使用费用为3500元/月,当商超巴瑶香猪项

目年营业额达到3600万时,公司在年底一次性反还项目组品牌使用

费用。

3、 项目组有独立运营巴瑶香猪品牌权,公司在合同期内不能给第三方运

营。

第六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项目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七条 债务承担

1、合伙项目债务由合伙财产偿还。

2、合伙项目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项目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八条 执行人的职责

项目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项目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项目出资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九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条 项目事务的决定

项目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项目不动产;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6、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一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五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

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项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项目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乙方:(签章)

地址:丙方:(签章)

地址: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作三方协议12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 ,身份证号:

乙: ,身份证号:

丙: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经营餐馆项目,总投资为45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 万元,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 万元,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 万元。

第二条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餐馆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丙方%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每年餐馆总销售利润进行分配或再投资,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决定权按出资比例多少来界定。

第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负责餐馆的管理及日常事务。薪酬为底薪元+%利润提成,经营期间乙、丙两方均有权了解餐馆的账务及经营情况。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只要三方继续合作,本协议持续生效。

第十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须提前一个月向其他两方提出,退出金额按退出时餐馆资产比例来返还,返还期限不超过天。

第十二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三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3、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餐馆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签章)

地址: 乙方: (签章)

地址: 丙方: (签章)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作三方协议13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_______,身份证号:

乙:_______,身份证号:

丙:_______,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为了规范合伙项目的行为,保护合伙项目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商超巴瑶香猪项目。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24万元,以技术股方式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2、乙方:出资额为18万元,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

3、丙方:出资额为18万元,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60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项目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项目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项目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三润公司及巴瑶香猪项目组达成以下一致

1、公司出资巴瑶香猪品牌,为商超巴瑶香猪项目组带给优质服务,公司费用包括办公费用、人员工资、及办公室费用开销,从商超巴瑶香猪项目实报实销。

2、商超巴瑶香猪项目组品牌使用费用为3500元/月,当商超巴瑶香猪项目年营业额到达3600万时,公司在年底一次性反还项目组品牌使用费用。

3、项目组有独立运营巴瑶香猪品牌权,公司在合同期内不能给第三方运营。

第六条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项目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七条债务承担

1、合伙项目债务由合伙财产偿还。

2、合伙项目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项目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状况以及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职责,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八条执行人的职责

项目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项目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项目出资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项目事务执行状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透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九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状况;

2、为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条项目事务的决定

项目下列事务务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项目不动产;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6、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一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务必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债务承担连带职责。

第十三条能够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能够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状况下,能够退伙,但应当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潜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潜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五条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能够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职责;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状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职责。

第十七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务必贴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项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项目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职责;

第十八条违约职责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职责。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职责。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能够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地址:

乙方:(签章)地址:

丙方:(签章)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作三方协议14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简称甲乙和丙方

甲方: 身份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丙方: 身份证: 住址:

三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位于 并挂靠甲方的名义,提供相关手续及证件。

甲乙丙三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支持,共谋发展的精神共同经营 ,三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达成如下投资协议,此协议需三方共同遵守,需公平,公正,保护三方的合法权益。

一、甲乙丙三方以现金出资的方式投资分别投资,

1. 甲方出资为元整,占整体股份,2. 乙方出资额为 元整,占整体股份 %,3. 丙方出资额为 元整,占整体股份的 %。主要经营建筑工程及周边。

二、甲乙丙三方在合作期间,需同习协力,风雨同舟,不谋私利,不偏私情,以快速发展,开拓市场为奋斗目标。

三、甲乙丙三方如果以营不善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失或破产的,需共同承担全部责任,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逃避。

四、门店成立后,甲乙丙三方不得在没有得到另外两方同意后挪用资金或其它公共财务,在合作期间有任何问题,需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不得回避。

五、在合作期间,甲方管理和现金,乙丙方管理整体的运转。三方都有权参加整体经营管理和督导工作,有权知道所有的资金用处和门店运营情况。

六、整体开始运营后,甲方负责每月月底结算一次,除各项开支外,经营状况做到日清日结,盈利三方股份成 % % %,如果甲方不能按时结清,乙丙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

七、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即 年在合同有效期内不能以任何口撤资转让,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其它合伙人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十、争议处理

1. 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三方通过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法院起诉。

2. 本协议到期后,三方均为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合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两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已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投资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两方。

十一、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令人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十二、协议解除:

1. 一方有违反本合同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 任何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门店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作三方协议15

三方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 平等、 互利的原则, 根据《中户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合作 项目, 总投资为 元人民币, 其中甲方出资 元, 占 %股份; 乙方出资 元,占 %股份; 丙方出资 元, 占 %股份; 。

三方通力合作, 分工如下: 甲方负责项目 ; 乙方负责项目 ; 丙方负责项目 。

第二条本合作项目, 在合作期间甲乙丙三方出资为共有财产, 不得随意分割。

合作终止后, 各方出资仍为个人所有, 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作项目经营期限为 年。

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 在期满前 日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作三方共同经营, 共同劳动, 共担风险, 共负盈亏。

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

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两方应当按比例在 日内向对方清偿各自负担的部分。

合作经营期间, 甲乙丙三方建立账簿, 三方于每月 1 日进行结算, 经营过程中, 甲乙丙任意一方不得在其他两方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挪用资金或其他公共财产, 合作期间发生相关费用须经三方签字生效。

第五条 他人可以加入本项目, 但必须经过甲乙丙三方同意, 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除非法律规定或合作三方事先书面声明, 否则本协议的任何一方都应对其他两方的保密信息及本协议内容负责保密, 不得透露于任意第四人。

第七条 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本协议到期后, 三方视情况看是否继续合作, 不再继续合作的, 退出方应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 并将己方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交给留存方。

第八条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 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 合作终止: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 另外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 另外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5、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 三方合伙人各执一份, 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合作双方有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 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合作三方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否则无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合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商定的内容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 经合作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履行而产生之争议, 应首先由合作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争议未能协商解决, 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解决。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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