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狗》有感1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神勇狗王》。这本书讲述的是金刚是一只与人类生活的雪橇犬,他勇敢、忠诚,既照顾小主人一家,还处理着全镇的事务。他过着平静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只叫冰狼的母狼来到小镇,她要召唤全镇向往自由的狗狗们回归大自然,加入她的狼群。金刚的忠诚受到动摇,而他最后还是和人类在一起,打败了劲敌红火的挑战,还是坐上狗王的座位。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狗王金刚身上的品质深深地感动了我。
书中令我最佩服的人物是狗王金刚,他身上有许多可贵的品质。他非常勇敢,在面对沙利文举起的长枪时,金刚毫不畏惧,一跃而起,扑向沙利文。在闻到枪的气味,他果断让白杨和冰狼先走,自己面对可恶的朱扒皮。
金刚这样的勇敢,我和狗王金刚相比,就相差太远了了。在生活中我一点儿也不勇敢,很胆小,回想起在去年暑假的一天,我和爸爸、哥哥去杭州,在杭州的青少年少年宫活动中心玩耍。一进少年宫,我就看见高大的摩天轮,哥哥高兴地说:我们去玩那个吧!说着,他指向了摩天轮,我一看这庞然大物,立刻手脚发软,胆怯地说:太吓人了,还是不要玩吧。可在一番争执后,我们还是去玩了。刚开始的时候还不吓人,当我的座位转到最高处,我抬头望了一下,四周都是蓝蓝的天空,吓得我立马低下头,而哥哥和爸爸都勇敢地站了起来,看着四处美丽的风景。爸爸风趣地说:赶快站起来看风景呀!我颤巍巍地站了起来,望着四处美丽的风景,低头却看见万丈深渊的峡谷似的,立刻坐下,低头看着自己的脚,来减少自己的恐惧,心想:太吓人了,我这么害怕,他们还很高兴,我再也不坐摩天轮了。现在回想,我这么点高都害怕,而金刚这只雪橇犬连枪也不怕,我真为自己感到羞愧。
读了《神勇狗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困难,但只要你勇敢,就一定能够到达成功的彼岸。
读《狗》有感2
今天,我读了巴金爷爷写的《狗》这篇文章。文章主要讲了巴金爷爷小时候很怕狗,一见到狗,他就逃,狗就追。后来,他渐渐认为怕狗是一件可耻的事,于是就不逃避,他站住,狗也站住,他顿脚,狗马上退了两步,最后他用石子扔,狗不等他扔第二块石子,就已经逃走了,从此他不再怕狗了。
想想我自己,小时候每次看见狗,我总是逃,而且边逃边哭,狗也总是追我。后来妈妈叫我看见狗别跑,要镇定自若地走过去,最要注意的是自己的眼睛不要看狗的眼。有一次,我看到一只小狗,它用它那乌黑乌黑的眼睛看着我,我害怕极了,拔腿就逃,但在提腿的瞬间,我想到妈妈的话,就马上站在原地,努力装作镇定自若地样子,可事实上却心惊胆颤,生怕狗猛扑上来咬我。小狗与我对眼了一回会儿,看我镇定自若,就乖乖地走了。
其实,在人的一生中,会遇上无数只可怕凶恶的“狗”,而且很难缠的。但我从与狗的“交往”中,悟出了一个诀窍:你弱它就强,你强它就弱。所以,我们决不能被这只“狗”吓倒。就像像我们做奥数题,遇到复杂的题,只要你勇敢地去面对,认真思考,一步一步地解决,就能把这道题解出来。
读《狗》有感3
善良是一个人心里开出的花,不仅美丽了自己,同时也给别人带来芬芳。——题记
午后,静坐在窗前,读着《狗来了》一书。书页间散发的淡淡的清香,沁人心脾,渐渐地沉醉其中。合上书,那只善良勇敢、乐于助人的狗狗的身影一直萦绕于我的脑畔,久久不散。你一定想不到一只系着妻子织的围巾的狗,竟可以大步流星地去闯荡世界。紧随着它的脚步,怀着对未知世界的好奇,以及对广阔世界的渴望,开启了旅程。
它在闯荡世界的途中做了各种各样的工作,也结识了许多有趣的伙伴。当它在餐馆里当保安时,会勇敢地撵走那些捣乱分子;当它在剧院里当演员时,会帮助好朋友,使它成为了明星;当它在学校教书时,成为了学生们的良师,亦是挚友;甚至它还帮助了公猫,成为三十只小猫的养父……
我跟随着这只狗在广阔的世界里一路前行,体会着它所经历的一切,感受着它那忠诚、善良、热情的内心。在欺骗自己的猪面前,它会以一颗包容的心去尝试着原谅。甚至不计回报地帮助猪实现了当演员的梦想。同时,面对“男扮女装”的熊,去参加竞选这样的荒唐行为,他并没有强行阻止,而是暗中偷偷保护着自己的朋友,以免它的朋友因为冲动而受伤。面对着伙伴们出现的困难,它总是义无反顾、不求回报地去帮助、去解决。对于它的伙伴们来说,遇到了一只心地善良又能干无比的朋友是何其幸运啊!其实,在我周围也有着这样热心善良的小伙伴,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在我面对困难的时候,用行动鼓励着我、温暖着我,给了我希望……
如今,在社会这个大家庭中,人与人之间更多的是来自陌生人的问候与关怀。今年暑假,河南郑州这场突如其来的洪灾,令人措手不及。无数人因此,也失去了家人与朋友。正所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在干部的领导下,警察、军人、志愿者都积极参加抗洪,营救被困人群,给予他们希望,为他们带来温暖……这一切的一切,更使我的心受到了震撼,深切感受到了善良的人们所凝结成的这股强大的力量。
无论是第一时间奔赴救灾现场的民间组织或个人,还是积极捐献物资或捐款的人,亦或者是奋不顾身救人的勇士,他们都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但他们却又如此团结,因为他们有着一个共同点,那便是——善良。他们似一个个小太阳,散发出炽热的光,为人们带来希望与光。
狗在广阔的世界里诠释了善良的美好,也让我看到了善良的意义。而我,也会像他们一样,做一个善良的温暖的人……
读《狗》有感4
今天,我怀着复杂的心情读了一篇文章《花猫、耗子和狗》。
这篇文章讲的是小作者在家写作业时,一只耗子在他的脚上撒了一泡尿,小作者很生气,一脚把耗子踢到了大鱼缸里,但他不敢用手和棒子打耗子,只好请邻居的大花猫帮忙,结果花猫被吓晕了,耗子逃了出来,一下子撞到大黄狗的身上,大黄狗很生气,一脚就把耗子给拍死了。
大花猫为什么会被吓晕呢?难道它不会抓老鼠?还是没有见过耗子?想到现在的人们喜欢养宠物,把宠物视为家中的掌上明珠,好吃好喝的宠着,也有这种可能。文中的这只花猫不也是被主人视为掌上明珠吗?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养尊处优的生活,以致于猫的拿手本领捉老鼠退化是自然而然的了。
猫不能这样养,小朋友们更不能。在家里,我就被爸爸妈妈视为心肝宝贝,好吃的全给我吃,好喝的全让我喝,好穿的也都给我,什么活也不让我干。本来我还觉得很幸福,可是读了这篇文章后,我不再这样想了。长此以往,我会不会也像那只猫一样什么也不会干了?
再说文中的这条狗,它本来只是看门的,当老鼠出现撞到它的时候,它一脚就把耗子给拍死了。谁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许多人都认为捉老鼠是猫的事情。狗拿耗子就是多管闲事。可这条狗帮猫把耗子拍死难道不对吗?我们不是也拍手称快吗?我们是否也应该向狗学习帮助别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做掌上明珠不一定好,锻炼自己的生存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读《狗》有感5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小火鸡与老母狗》,令我感慨万分,被他们之间的爱所感动。
《小火鸡与老母狗》主要讲了因为一场鸡瘟,是作者家的火鸡和小火鸡几乎死光了,只剩下了一只刚孵化出来的火鸡。于是,作者把小火鸡抱给已经生了八胎小狗的花娘喂养。结果,花娘把小火鸡照顾得健康漂亮。只是,那只火鸡的行为像狗:有客人来,火鸡就不停地发出怪叫,还像狗一样摆动它那扇形尾羽,作者戏虐似的称这只小火鸡为“狗火鸡”。
有一次,花娘在追逐一只狗獾时,不幸在河边被石头夹断了腿。经过兽医检验,虽然花娘的两条后腿不至于致残,但是这辈子要使两条后腿站起来,就很困难了。
作者带花娘回家后的日子,狗火鸡在花娘面前一直重复着这一套动作:下蹲,起立,再下蹲,再起立,狗火鸡用柔和的语言鼓励着花娘站起来。一天,狗火鸡来到花娘面前,往花娘头上啄了一下。虽然鸡嘴没鹰嘴那么尖利,可是花娘头上还是冒出了血粒。花娘怒吼着,向前歪歪扭扭的走了两三步,就又倒下了。从此,狗火鸡每天都乐此不疲地玩着这一个游戏,花娘头上的毛都快啄光了。花娘走的步子越来越多。终于有一天,花娘的腿终于可以站起来了。花娘追上狗火鸡,一口咬住他的勃颈。我知道狗火鸡的办法虽然凶残了点,但用意是好的。如果花娘咬断狗火鸡的脖颈,那将是世上最悲惨的事了。突然,花娘吐出了狗火鸡的脖颈,眼眶湿润了。原来花娘懂得狗火鸡的良苦用心。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热泪盈眶,被他们之间深深的爱感动了。花娘为了狗火鸡健康成长,无微不至地照顾狗火鸡;狗火鸡为了使花娘站起来,虽然办法残酷了点,但是用意是好的。我们应该多向这一对“母子”学习,让人世间多一份爱,多一份温暖,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更美丽。
读《狗》有感6
这篇文章短小精悍,却讲述了一个十分动人的故事。讲述了一只狗被主人放生百里后,不管不顾回到主人身边,又再次被主人放生,却咬舌自尽的故事。一直多么忠心的狗啊,就算是人也未必做到这样吧。不管经历多大的伤痛,却依然要忠心的守护在想守护的人身边,尽管一次次被无情的抛弃。
是,这虽说是一只狗的故事,却不得不令人深思,在人世间有情有意的人受到无情取义的背叛不也是一样?都说情谊是建立在彼此信任的基础上的,如果人类在遭遇一次抛弃之后还能像那只狗一样?这世上会不会多一份感动,多一份幸福呢?
文章中,那位司机的经历真的很悲痛,动物是会向人类表达自己的感情的,他只会想守护在喜欢的人的身边。文中那只狗,在被主人抛弃第一次后,万水千山的.跑回来,可换来的还是再次被抛弃,是多么大的被信弃义使一只狗想到以结束自己的生命来挽回呢?或许连人类都想不到,可在人类的世界里,这种背信弃义却是常事,这样背叛,恐怖到可以吞噬每个人的心灵。
记得刘邦吗?对,就是那个建立汉朝,逼得项羽在江东自刎的刘邦。历史书中把他说的很伟大,他的功劳不可明灭,他的辉煌照亮史章。可他却是中国历史上背信弃义,过河拆桥第一人。大将军韩信曾受跨下之辱,后随他出生入死,打拼天下;大谋士张良,曾伴他赴鸿门宴,差点丧命……可当刘邦功成名就时,却将他斩草除根。刘邦是取得了成功可他的义却不及项羽和虞美人爱情的万分之一。
面对刘邦的行为,我真的很无语。历史不会泯灭,刘邦的罪名也将不会泯灭,毕竟刘邦只是历史,太过于遥远,可是在当代社会,这样的事情也是层出不穷。当看到垃圾旁拾荒的老奶奶,老爷爷时,你有没有想过,这是他们的后代对他们的无情无义,当看到那些吃水忘了挖井人的人时,你有没有想过,这是他们对他恩人的无情无义……这样的例子太多太多,不是我夸张,不是我造作,因为这是事实,没有人可以否定。
或许有人会说,这篇文章只是说一只狗,为什么要拿狗的故事和人类做比较?对啊,他是只是一只狗,但狗和人类一样也拥有生命。可为什么狗能做到的事,有些人却做不到呢?同样被别人背叛,伤害,狗能够依然忠心的对待他,但人一定不会。如果人遭到了背叛,一定会想方设法的报复。真的,林清玄笔下的这只狗,真的令人很震撼,这只咬舌自尽的狗是人类学习的榜样。
当别人伤害你时,想想这只咬舌自尽的狗吧。想想它是怎样忠心于它的主人的,狗能做到的,你也一定能做到。
读《狗》有感7
看到朋友圈里面,有人发那些关于狗的忠诚的文章,呼吁人们要爱护小狗,以博取人们的眼球。对此,我是比较反感的。因为,我个人不喜欢狗。我正常走路的时候,那些遛狗的人不好好看管好自己那条狗,冲着我跑来,多担心会被这只狗咬了,找谁算账去?在路边看到那些很大只的流浪狗,当然就是有这么远就躲这么远了。如果哪个亲戚或者朋友家里养狗,我是坚决不会到他家里做客的。主流的声音,只听到了狗忠诚的一面,但对于狗的奴性一面,却很少有人谈及。
最近在杭州,有个宝妈带着孩子出去散步,遇到一只狗的打扰,出于对小孩的保护,这位妈妈本能的做出踢这只狗的动作。没想到,狗的主人看到这一情景,冲着这位妈妈喊:“你敢打我儿子?!”然后,就暴打了这位妈妈一顿。狗的主人,居然把这只狗当做儿子,这说明了这个人根本就不是人,而是狗的父亲,也就是说也是一条狗!不过让人欣慰的是,网络媒体的力量强大的,出于舆论的压力,这只打人的公狗,还是被网络的力量给人肉出来,最终被关进狗屋了。
读了鲁迅先生《狗的驳诘》这篇文章,虽然写的很短,但却把这些高级的走狗描绘得淋漓尽致。我们常说“狗眼看人低”这个没错,看到一些西装革履的人,狗是不会冒犯的;只有遇到那些衣衫褴褛的人,狗才会对他们狂叫。但是,与其说“狗眼看人低”,还不如说“奴眼看人低”。人的奴性一发作起来,比狗更加可怕。狗不会分辨你有多少钱,不会辨别你是普通人还是成功人,不会判断你是老板还是打工仔。然而,对这一切的能力,奴才们真的是轻而易举了。
最近有一个学渣,也许他太忙了吧,忙着谱写自己的成功故事,虽然说人在三味书屋,其实心早已不在了。在我们这里,也不认真学习,就被我们的群管理员,狠狠地移出了。被移除以后,他还要装可怜,求着我的助理要把他带回进群。我本以为,他进来以后,会改过自身,努力学习。然而,他太令我失望了,回来以后,依然我行我素,宁愿做那些名师大咖的奴才,为他们编制完美的嫁衣,也不会认真反省自己。我们的三周的训练,他同样是熟视无睹,还把几千块钱送给那些奴才的主人。于是,我跟那个管理员说,不用给面子,让他在我面前消失,不要再回来!他太优秀,已经不是我想象的学渣,我得跟他保持距离。
再次被移除以后,他心生不忿,还说我们三味书屋变味了。的确的,我们是变味了,以前我们是要普度众生,现在我发觉,众生是很难普度的,因为那些成功人士就是奴才的命,他们只能受到名师大咖的普度,而我们三味书屋只是一个小小的私塾,有岂能容得下这些奴才宽广的格局呢?
读《狗》有感8
这本书一共有三十一章,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章还是第十六章:金刚偷肉,这章主要写了金刚为了冰狼的康复,下山去主人杰克的家偷了一块肉,也做了一次坏事——偷窃。
我觉得金刚对朋友十分重情义,尽管冰狼是一匹狼,但金刚竟用自己狗王的荣誉去偷肉给冰狼吃,让别人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条坏狗。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金刚对朋友那么好,而我却……
想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在我上五年级的一个星期五的劳动课。我和几个好朋友一起去打扫科技馆。我负责扫地,胡聪慧负责擦桌椅,胡璇拖地。由于我是第一个开工的,所以我打扫得最快。擦桌椅的工作量轻,干得也不慢。拖地是个体力活,干起来很费力,胡璇最慢。我和胡聪慧不到半个小时就收工了,可胡璇还在吃力地干活。虽然我和胡璇是好朋友,但我想:这自己的活干完就已经筋疲力尽了,再帮胡璇干,岂不是要累趴下了。就不愿意帮胡璇。
自从读了《神勇狗王》后,我才发觉自己错了。我们本应该在朋友需要帮助时伸出双手,尽力去帮助她们。可我却为了个人的快活、玩耍,而不顾朋友的劳累,就一走了之。想当初,胡璇不知费了多少劲才拖完地,而我却袖手旁观。金刚为了朋友,连自己的荣誉也不顾了,一只狗都知道要帮助朋友,而我却冷漠地对待朋友。我连一只狗都不如。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在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要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她们,而不是冷漠无情读袖手旁观。只有我为人人,才能人人为我。
《神勇狗王》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读《狗》有感9
前段时间读了《帅狗杜明尼克》这本书,看过这本书我觉得我们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把金钱看的很重要,有付出就会有收获。
《帅狗杜明尼克》讲述的是一只叫杜明尼克的小猎犬,他生性活泼,在他原来住的地方住久了,很想到其他的地方见识一下外面世界。在自己门口给朋友们留了一张纸条之后就踏上了旅途。在他外出探险的征途中它遇见一只姓“獾”的活了一百多岁的老猪;一只会写字的大黄蜂;一头懒惰的毛驴;一只258岁的老乌龟;救了一只叫“狐狸”的母鹅;并且成全了一头野猪的婚事;还遇上了“世界末日的土匪帮”的一群无恶不作坏蛋;它在结交了许多知心朋友的同时,同时还跟这些坏蛋进行了殊死搏斗。杜明尼克凭着活泼、善良、勇敢、热情、慷慨、乐于助人与足智多谋,很快成了远近闻名铲奸除恶的大英雄,最终觅得了一位美丽的伴侣!
书中的杜明尼克活泼、善良、热情,在第一次遇到陌生而又生病的老猪时,他没有嫌弃老猪的年老和病弱,精心的照顾和陪伴着老猪,直到老猪在他的照料下安然离世,因为他的善良也获得了老猪的万贯家财,但是从此有钱的杜明尼克没有被金钱迷惑了双眼,而是在以后的探险征途中毫不吝啬的帮助需要帮助的黄蜂、母鹅和野猪,虽然看起来他失去了很多金钱,但是他却收获了比金钱更珍贵的友谊。
所以,我觉得我们的生活也是这样,有付出就会有收获,我们帮助了别人,别人也会很热情的回报我们。那么,亲爱的朋友们,请伸出我们的手吧,只要你真诚的对待别人,就一定会得到别人的认可。
读《狗》有感10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保姆狗的阴谋》。一听这个名字大家可能会有疑问,保姆狗的名字叫什么?他看管谁?他有什么阴谋?如果你想知道的话那就跟我来吧!
保姆狗是一只纯种腊肠狗,主人没有给他起名字,他负责看管小帅仔,帅仔是一只牧羊犬。再没有帅仔的时侯,保姆狗是主人最宠爱的狗,自从有了帅仔保姆狗就失宠了。保姆狗非常嫉妒帅仔,于是,他三番两次谋害帅仔,但都被笑猫和地包天阻止了,最终保姆狗死了。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浓雾掩盖的罪行,这一篇文章。
这天雾很大,笑猫和地包天玩捉迷藏。不小心撞上了保姆狗,他们很奇怪,为什么没有帅仔,笑猫和地包天分头去找帅仔。到了上午10点,牛奶一样的雾没有了,突然,笑猫听到了帅仔的叫声,他把帅仔从防空洞里救了出来。原来,保姆狗把帅仔引导防空洞去了,又用石头堵住洞口,他想让帅仔闷死在洞里。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好人一生平安,坏人是会受到上天的惩罚的。
读《狗》有感11
今天,狗想要到世界所有地方,它把房子卖给了驴子,他把冰箱里所有的食物全拿了出来,中午一阵钟声响,狗开始吃中饭了,吃完了以后,狗睡觉了,可是一只讨厌的苍鹰让狗睡不着觉,于是他到了一家酒店当了保安,有一只小花狗走了进来,他对狗很不礼貌,小花狗拿出一根烟抽了起来,它在狗的脸上吐了三个烟圈,狗把小花狗的烟拿了下来,对他说“:你赶快回去吧!你的家人在一头猪又进了酒店,猪和狗玩了纽扣、黑波牌等等……猪想当演员,于是狗实现了它的愿望,狗又骑着摩托车到了学校,它在学校里住了下来,早上,它发现小朋友全到了,找你呢!小花狗听了跑走了,没过一会儿,所以狗只好当老师。熊把它带进一间教室里,狗写了一封信,信里说:“我不是你们的老师,我只是到处漫游的老狗,你们原谅我。”它准备买信封时,被一个小男孩知道了。可是,小男孩让狗多留几天。有一天,又来了一个新老师。在这时狗溜走了。这几天狗身体很不好,所以熊带它到医院住院,狗住了很长时间,狗要离开医院,猫医生知道了,就让大夫给它做全身检查,它们去了很多科室,检查完以后猫医生才让狗离开医院。狗又帮猫咪的妈妈给孩子当了养父,时间长了,小猫咪们特别想见它们真正的爸爸,熊想了一个好办法,它把30只小猫咪的身上涂上了很多红点,狗和熊都穿上了女装带着小猫咪送往医院。
我要学习狗的这种帮助人的精神,它帮助猪当上演员,帮助小朋友当老师,帮助小猫咪当养父,帮助别人做好事是件快乐的事情,狗是我们的榜样,它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读《狗》有感12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杜明尼克,他是一只不甘于平庸的小狗,他踏上旅途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身边没有新鲜的事情了。他是一只浪漫的小狗,他有好几顶好看的帽子,却没有用处,他戴上它仅仅是为了威武、亮眼,他也十分重友情,在出门之前,虽来不及向所有的好朋友道别,但还是把一封充满真情的告别信贴在了大门上。
他的旅途中充满了冒险和奇遇,很好的揭露了他善良、英勇、热爱助人等等的品质,来,让我们跟随帅狗杜明尼克一起去冒险吧!
帅狗杜明尼克很快走到了一个分闸路口前,这时,一个鳄鱼巫婆告诉他向左走就会充满冒险,奇妙而又让人难以置信的事情,而走向右边则是平淡、无趣的生活。在这时候,杜明尼克有权利把握自己的命运,马上,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左边——一条充满了冒险、奇遇的道路。
这可真是一条充满了冒险、奇遇的道路,帅狗杜明尼克很快走到了一个湖边,一只鲶鱼给了他一根长矛!并说他一定会有用功的。
帅狗杜明尼克正在路上走着,突然掉了下去,这是怎么回事!原来,他遇到了世界末日帮,世界末日帮的三个坏蛋打不过他,就想把他累死,可帅狗杜明尼克却凭借着自己的机智和勇敢逃出了陷阱,并让三个坏蛋掉进了陷阱,他一路上不计前嫌的救了马蜂,让老猪快乐的度过了余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巨大财富,给兔子们出主意让坏蛋们受尽了苦头,用自己的财富帮助了野猪先生,救了鹅小姐,给了她巨大的财富······最后还带领舞会上的大家打败了世界末日帮,自己却受了重伤,在伤口差不多愈合的情况下走进了树林睡着了,世界末日帮又来了,树木们挺身而出护住了杜明尼克,杜明尼克走出了树林,到了花园,意外的得到了美丽的爱情。
读完这本书,使我想到:现在独生子女的承受力和忍耐力的十分差,稍一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甚至做出极端的事情,这和帅狗杜明尼克可差远了,杜明尼克应该是一个极好的典范。选择冒险,选择挑战,无论生命会带来什么,无论困难会带来什么,无论道路有多么坎坷,杜明尼克“乐于证明自己经得起这些考验”,让我们学习帅狗杜明尼克吧!
读《狗》有感13
暑假到了,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狗来了》。这本书主要讲狗为了看看辽阔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就一个人出去旅行,遇到许多人和事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狗。
因为他很善良。虽然他觉得猪根本不是当演员的料,可是他没有嘲笑猪,而是安慰他,帮助他,让猪实现了梦想。
他还非常有爱心。尽管他不是真正的代课老师,可他还是认真地给学生上课,教学生怎样算算术,怎样识别云彩,学生们都非常喜欢他。另外,当一只生病的黑猫请求狗帮他照顾三十个孩子时,狗也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狗对朋友也非常友好。因为熊救过他,所以他把熊当成了自己最好的朋友。虽然他说服不了熊,但是他一直在熊的周围暗中保护他,甚至奋不顾身地去救他。
狗的这些好品质值得我们学习,他教会了我们如何去做一个有爱心、善良、乐于助人的人。
读《狗》有感14
今天,我读了《忠实的狗》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在很久前,威尔士王子有条狗;
一天,王子把狗留在家里看护年幼的儿子。几小时后,王子回来了,见狗浑身是血,进家一看儿子不见了,王子非常生气,举剑将狗杀死了,这时,他听到床下孩子的哭声,弯腰一看,孩子安然无恙地躺在床下,他同时发现在床的另一边有一只死狼。王子终于明白了一切,原来是狗为了保护孩子咬死了狼!
他立刻跑到狗的身边,狗已经死了……王子绝望地说:“我杀死了自己最忠实的朋友!”
这是一个令人悲痛的故事。谁也不敢想象狗能打败狼,但它做到了,可也因此冤死在自己主人的利剑之下。
毛主席曾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无论对人对事,在没有充分实践和对事情真相的把握之前,我们无法正确的下结论,也无权下结论。只有透过现象看清楚本质,摸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三思才能后行,因为我们都不想抱憾终生!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一些误会,而造成永远的伤害。如果我们都能从自己做起,宽容地看待他人,发生误会时,认真分析误会的原因,我们同学间的友谊就会更加深刻,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读《狗》有感15
《狗、猫、鼠》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朝花夕拾 狗、猫、鼠读后感。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读后感《朝花夕拾 狗、猫、鼠读后感》。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读《狗》有感的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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