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申请书1
申请人:XXX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级别及护理期、营养期、休息期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x年x月x日x时许,在xx路出xx路附近,A驾驶B所有的牌号为AAAA的小轿车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申请人撞倒,造成申请人受伤。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A负主要责任,申请人负次要责任。现A等拒不赔偿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申请人无奈向贵院起诉,现因申请人受伤,为了进一步明确诉讼请求,现依法申请贵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及三期进行司法鉴定。
请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2
申请人:xx
委托代理人:XXX
被申请人:xx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中,因被申请人患有精神分裂症,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精神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本案的实体审理以及被申请人对其代理律师的授权是否有效,故依法向贵院提出司法精神病鉴定申请,以便查清相关事实,请予批准。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时间:
司法鉴定申请书3
一、20xx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曹某,联系电话:xx
被申请人:某县医院,住所地:xx,电话:xx
法定代理人:某某,系该院院长。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存在的医疗过错进行司法鉴定,包括医疗过错对损害结果的参与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无极县医院医疗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因被申请人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造成李某死亡的严重后果。为查明案件事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贵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请予准许。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某某
20xx年x月x日
二、医疗纠纷判断标准
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责任。新过失理论,则认为过失不仅指应加责罚的心理状态,还应就行为的客观状态是否适当加以斟酌判断。即除行为与结果之因果关系及预见可能性之外,尚须就行为在客观上有无过错,加以审认。具体医疗过错而言,判断医方有无过错,应就医方是否已尽客观上的注意义务为标准,亦即应就是否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适当措施而判断。基于新过失理论的合理性,该理论得到了广泛的确认。这就要求在讨论医疗过错的认定时,首先要对医疗行为所存在的特殊判断标准予以准确认识。
三、医疗纠纷举证责任
20xx年9月1日国务院制定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新《条例》对医疗事故的概念做了明确的界定,把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性质归属于民法上的侵权责任。
20xx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由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这一司法解释将过错推定原则作为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明确了在医疗事故纠纷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在20xx年7月1日实施生效的《侵权责任法》第七章规定了,在三种情况下(即院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的情况)推定是院方的过错。因此,当前医患纠纷中的部分举证责任实际上已经转移至患方。
司法鉴定申请书4
申请人: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委托相关权威鉴定机构:司法部刑事技术鉴定中心就证据《证明》上加盖的印章“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房屋拆迁拆迁业务专用章”的真实性作出司法鉴定,并追究相关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理由:
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中纠纷案中,申请人提供了一份20xx年4月盖有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房屋拆迁业务专用章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但是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却将申请人提交的此份证据《情况说明》更换成一份20xx年9月盖有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房屋拆迁业务专用章的《证明》(以下简称《证明》),被更换后的《证明》上所盖的印章与申请人所提交的证据《情况说明》中所盖的印章具有明显的区别,而且,经过申请人的调查,真正的印章持有人是不可能会出具类似被更换后的《证明》 类的文件,因此,申请人认为此份证明是被申请人通过伪造印章而制作的一份虚假文件,并通过非法手段将申请人提交的《情况说明》更换成其伪造的《证明》。申请人提交的是《情况说明》,而并非《证明》,之所以会出现此类情况,系有人想通过非法手段达到非法的目的。此司法鉴定结论,对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实、提起再审至关重要,故恳请法院予以准许。
综上所述,请求法院对盖有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房屋拆迁业务专用章的《证明》做出司法鉴定,确定印章的真实性,从而确定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0xx年六月二十七号
司法鉴定申请书5
申请人:____性别_
xx年x月x日出生,住xx小区
委托代理人:____
请求事项:
一、请求贵院依法指定xx省外的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造成的伤害进行法医学鉴定。
二、请求贵院依法指定鉴定机构对申请人造成的心理疾病是否需要进行心理辅导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是xx县教师xxxx一案的受害人,被告人xx的犯罪行为客观上已造成申请人xx破裂的严重后果。犯罪行为持续三年多时间,对申请人造成的影响是深远的、是终身的。这种暴力侵犯不仅导致受害人产生厌学、经常被噩梦吓醒等精神方面的疾病,也导致对受害人的父母出现心理障碍、精神状态出现异常等病状。
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进行司法鉴定,同时考虑到本案在社会上影响极大,被告人的教师身份以及xx县当地的教育机构均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因此请求贵院指定xx省外的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造成的伤害进行法医学鉴定、对受害人及其家属是否需要进行心理辅导的相关鉴定。
以上请求请贵院予以考虑并依法将申请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
此致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6
申请人:XX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负责施工的“XX”项目工程进行工程量、工程质量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疏浚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进行二审审理。
XX年XX月X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内容为“XX”,双方同时约定该工程整体质量标准为优良工程。
XX年XX月XX日申请人明确表示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容没有完工,仅同意被申请人的中间工程验收事宜,并由被申请人另行申报;有资质的第三方“XX有限公司”进行航道扫海测量测绘,被申请人对此并无异议,期间又遇台风,于XX年XX月XX日测量结果为:航道内共有浅点个,浅点面积XX㎡,根本无法达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且该工程被申请人至今无法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申请人分多次要求被申请人对此部分工程进行返工,但均遭被申请人拒绝。
现因双方对被申请人完成的实际施工工程量及工程质量有争议,为查明本案事实,便于本案的申请审理,申请人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5条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负责施工的“XX”项目工程进行工程量、工程质量鉴定。
此致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有限公司
日期:XX年XX月XX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7
申请人:李福海,男, 19xx年7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是新疆福海县阔克阿尕什乡迭里布列克村19号。
唐华,女,19xx年10月2号,汉,住址是新疆福海县一农场建设东路65号。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司法鉴定单位对申请人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
事实和理由
20xx年8月25日,被告金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修的涵洞质量不合格,导致原告在运输小麦的运输过程中车辆发生侧翻,将车上的小麦倾倒入附近的水渠中,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为查清事实损失的’数额,请求法院依法委托鉴定单位进行评估鉴定。
此致
申请人:
20xx年 x月x 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8
申请人:滨江市财产保险公司总经理 李兴
诉讼代理人:滨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苏家好 袁园
申请事项:
通知滨江市老工程师协会鉴定人员陈军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对于滨江市光明鞋业公司与滨江市财产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经滨江市保险分公司的委托,滨江市老工程师协会塑模专业工程师陈军于20xx年11月29日陪同保险公司的同志到滨江市保险公司对实物进行鉴定。滨江市老工程师协会于20xx年12月12日作出**号鉴定结论。申请人认为,鉴定人具备鉴定资质,现场勘验过程认真仔细,是专业水准。申请人对其作出的鉴定结论毫无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兴
代理人:苏家好 袁园
20xx年5月7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9
申请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有关部门对被害人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与三二○一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以便认定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应当承担的罪责。
申请理由:
作为犯罪嫌疑人某某涉嫌伤害一案的辩护人,本人根据犯罪嫌疑人某某的请求,认为本案需要对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理由如下:
被害人肖某某被致伤后,即被汉台区看守所干警送往三二○一医院治疗,但三二○一医院将被害人肖某某误诊为“肝破裂,包膜下出血,肝脏挫裂伤”,在治疗过程中,三二○一医院外一科大夫先切开被害人的腹部,但发现被害人的肝脏完好无损,嗣后,三二○一医院外一科大夫又将被害人转往外三科,交由外三科大夫作胸部手术,因延误时间过长,造成被害人死亡。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吴朝俊、王娟,汉中市公安局法医吕有信,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法医张正明对被害人肖某某的尸体作出了《尸体检验报告》,该报告载明:“……经治医院未及时明确诊断,对肖某某的治疗时机存在延误”。
二○○四年八月,三二○一医院与被害人肖某某的亲属达成赔偿协议,三二○一医院一次性赔付给被害人肖某某亲属人民币八万元。
根据以上事实,本律师认为:
⒈如果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是三二○一医院误诊误治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那么犯罪嫌疑人某某就不能承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伤害(致死)的刑事责任。
⒉如果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是三二○一医院误诊误治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那么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三条(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某某也不应当承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重伤害的刑事责任。
⒊司法鉴定还能解决如下问题:被害人肖某某在送往三二○一医院前是重伤、轻伤还是轻微伤,因为本案存在这样的一个问题,被害人肖某某被致伤的伤情是“左肺动脉下支破裂”,《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三条规定: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而“左肺动脉下支破裂”不属重伤范畴,但属不属轻伤还是轻微伤,有待于进行司法鉴定,如果鉴定是轻伤,那么对犯罪嫌疑人某某应当在三年以下处刑;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则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某某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本律师恳请贵院委托有关部门对被害人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与三二○一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犯罪嫌疑人某某应当承担的罪责。
此 致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司法鉴定申请书10
申请人:
案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申请事项:对申请人受伤部位伤残等级和休息期、护理期、营养期等三期进行司法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贵院受理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现在本人受伤尚未治愈,须要继续治疗、休养,为主张民事赔偿权利,特申请贵院指定相关鉴定机构对申请人受伤部位伤残等级和休息期、护理期、营养期等三期进行司法鉴定。为正确维护权益,请求法院准予我的申请事项。
此致
XX市XXX区人民法院
____年____月____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11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目的:
依法对某医学中心对被申请人作出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书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一、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并没有严格按照《司法通则(试行)》对被申请人进行鉴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
第一,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接受被申请人委托作出司法鉴定书违法。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第十四条规定司法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案件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没有接受司法机关的指定,在被申请人还没有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为其进行鉴定违法。
第二,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并没有要求被申请人重新拍片确认伤情,依据没有注明拍片时间和片子编号的X片作出鉴定结论违法。
被申请人受伤经过康复治疗后,伤势可以有所好转,青岛九鼎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应当要求被申请人重新拍片,根据恢复情况作出鉴定结论。另外,被申请人提供的X片没有拍片时间和片子编号,无法证实是针对被申请人伤情所拍的,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却据此认定被申请人伤情,依据何在!!
二、法院对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书予以采纳,程序违法。
申请人在对司法鉴定书进行质证时,仅表示对真实性没有异议,对内容是否有异议并没有明确表态司法鉴定书内容部分并没有经过当事人质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法院采纳程序违法。
三、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熡伤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熜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青岛九鼎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即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协商确定的,亦非莱西市人民法院指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综上所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的公正,特申请重新鉴定,望批准。
此致
某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司法鉴定申请书12
申请人:xxxxxx
住址: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xxx鉴定。
事实和理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13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XX集团与XX热电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上诉一案,我方对原告提供的《建设项目竣工报告》这一证据有异议,认为该证据系原告变造而成,该证据“备注”栏中关于管辖、免责等内容的条款均系篡改、变造而成,不具备法律效力,现根据《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申请对该证据的真实性进行司法鉴定。
贵院审理本案时,对该证据原件应进行质证,并应根据司法鉴定的结论对该证据的真实性进行认定,若原告不能出示该证据原件或证据原件系篡改、变造,贵院应依法判决将本案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
若查明该证据系篡改、变造,贵院应依法以妨碍民事诉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若无不当,请准予所请。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14
申请人: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委托具有笔迹(指纹)、印章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对____、____向贵院提供的《施工合同》进行笔迹(指纹)、印章鉴定。
具体鉴定事项如下:
1、____、____向法院提供的《施工合同》签约方为王鑫、____、____,现对该《施工合同》手写体部分鉴定具体的书写人及真伪。
2、____、____向法院提供的《施工合同》部分条款以指纹进行了确认,现对该《施工合同》中的指纹鉴定具体按捺指纹的主体及真伪。
3、对____、____向法院提供的《施工合同》中所有手写体和按捺指纹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
4、对____、____向法院提供的《施工合同》中“呼和浩特市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专用章”印章的真伪及该印文形成的时间进行鉴定。
5、对____、____向法院提供的《施工合同》与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的《施工合同》进行分析对比,并出具分析鉴定结论意见。
事实及理由:
原告____、____诉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诉讼过程中,申请人通过查阅本案卷宗材料得知,____、____向申请人主张支付工程款及赔偿经济损失460余万元的基本证据材料为双方于20xx年7月26日签署的《施工合同》。该《施工合同》经申请人仔细核对,认为①____、____、的签名及按捺的相关指纹;②合同中的其他书写部分;③合同中申请人落款处的印章等均为原告____、____伪造、篡改。
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原告伪造公司印章并伪造篡改合同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对上述事项进行司法鉴定。
此 致
____省__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二0____年____月____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15
申请人:________,男,____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江西省________市________县人,现住广东省________市________县________镇________村________队。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由: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申请事项:对申请人受伤的后续治疗费用(含康复费)、营养费用、误工天数、休养期限和护理人数作出司法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贵院受理的____________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现在本人受伤尚未治愈,须要继续治疗、休养,为主张民事赔偿权利,特申请贵院指定相关鉴定机构对申请人受伤的后续治疗费用(含康复费)、营养费用、误工天数、休养期限和护理人数作出司法鉴定。为正确维护权益,请求法院准予我的申请事项。
此致
________市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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