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精选篇1
作为20__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的人员,在贵州省律师协会的组织下,在遵义这个拥有优秀的红色革命传统的、中国共产党的“转折之城”中进行了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此次集中培训涵盖了以下内容:“(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二)律师制度和律师定位及其职业使命;(三)律师职业管理规定;(四)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五)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能。”这样的,从政治思想、职业思想到律师专业知识的,全方位的培训内容。是我国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目标,在现阶段“四个全面化”战略部署对律师队伍的必然要求。
如今,在全体国民都在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奋斗的时刻,在“两个一百年”的交际时刻。作为一名即将进入执业律师行业的人员。此刻,心情是复杂的、激动的。全身上下有一种跃跃欲试的感觉,但是却要压制住这种感觉,“宝剑锋从磨砺出”。在未能磨好“剑锋”时不能轻易出鞘,一旦出鞘,剑锋所向,荆断棘分。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精选篇2
济南的十一月是温暖的,充实而厚重。就在这美好的季节里,时隔多年我再次踏上这片土地,在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地方,度过了我最美好的四年大学时光。山东省20__年度第五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依然是在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进行,我怀着兴奋之情参加了本年度最后一期集中培训。
通过此次培训,我学到了很多,有职业道德方面的,有执业素养方面的,有社交礼仪方面的,还有风险把控方面的。这在我们即将踏入律师行业的实习人员心中,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对我们以后的执业活动,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
在第一天开班仪式上,山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张国龙讲话中提到了“山东省律师行业发展现状”。就全省律师行业的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发展的方向和我们的努力方向,做了全面的分析和讲解。他感慨的告诉我们,我们赶上了好时机,近几年律师行业整体向好的方向发展,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随着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加大,律师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大好时机,社会大众对律师的需求和依赖也逐步加强。律师成为了一个热门的、越来越受人尊敬的行业。但是在讲到山东律师行业执业人数居全国前列,但是整体收费排名很低的时候,台下一片哗然。我省律师主要是以低端业务为主,例如人均业务收费,北京是67万元,广东是46万元,我省只有20万元;每一案收费,北京是4.8万元,我省是1.2万元。但是面对目前的现状,我们不会惧怕、更无从畏惧,我们会坚持学习、克服困难、紧随社会主流、稳步成长,争取让山东律师行业能稳步跨越、迎头赶上发达省份。
每个律师都要有过硬的政治素养。前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孟建柱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要求“律师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坚定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因此,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一系列依法治国的路线、方针、政策,明确了这一根本,律师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才能有所作为。同时,坚持党的领导,是确保律师工作正确发展的政治方向,是律师事业长足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因此,我们更应该不断加强自己的政治素养,忠于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伟大进程。
律师职业道德是指导律师执业行为的准则,是评判律师执业行为是否符合律师职业要求的标准,是对违规律师追究职业责任的重要依据。法律不外乎人情,道德是最低层次的法律、法律是高标准的道德。律师是一个特殊职业,承担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定职责,律师的职业特点决定着其在社会中某种程度上担当着“法律代言人”的角色。社会公众也把律师作为“用事实讲话,以证据服人”的理性代言人。律师的言行,对社会有着较大的影响力。因此,作为法律人的我们,更应该予以遵守,并且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促使更多的人去遵守和拥护,并使它更趋完善。
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主任崔冠军讲了“律师执业风险防控”。我感觉在我们即将正式执业的这个时候,听一堂这样的课真是非常的必要。即将步入律师行业的我们,大多是年轻人,血气方刚、一腔热情,对未来有一番美好的憧憬。但是任何行业都有风险,尤其是律师行业,整日行走在法律和客观事实以及虚假表象之间,稍有不慎就会马失前蹄。其中也不乏在利益诱惑面前有人失去了自我、突破了底线,甚至成为了阶下囚,悔恨终生。通过崔主任的这堂课,让我们认清自我,时刻保持警醒,时刻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有所为、有所不为。在自己的执业历程中,积极、稳步、健康的发展。
执业素养和执业技能是本次培训篇幅、涉及最多的内容。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慧讲解了“民事诉讼实务与技巧”,国浩(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守遐讲解了“律师非诉业务基本技能”,山东国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维嘉讲解了“法律文书写作”,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志国讲解了“律师法律顾问业务”,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孟凡湖讲授“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
老师们从律师执业的各个方面,包括诉讼与非诉讼、民事与刑事、法律文书写作规范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他们从理论到实践,从法律法规到具体案例、从学习心得到亲身体会,都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讲解,其中有他们的经验也有她们的教训。这使我们这些刚刚准备入门的准律师们,对业务知识的掌握和具体操作使用以及分析应变能力都进行了一场盛大的洗礼,使我们从更高的高度、更深的深度、更宽的广度,对我们的行业、对自己的执业、对业务的把控等方面又重新调整规划、重新谋篇布局。正所谓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更容易成功,真心感谢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和高屋建瓴,也真心感谢省律协提供的这次学习机会。
最后一堂课,国家高级礼仪培训师薛巍女士讲授“律师执业礼仪与形象塑造”。可谓正中时机,因为全国各行各业都在进行标准化和职业化建设,律师行业是一个更加严谨和审慎的行业,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法律的威严和法律人的尊严,因此律师更应该在日常的法律事务和工作生活当中,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和形象塑造。得体的仪容仪表和良好的形象外观,以及恰到好处的待人接物的方式,更有利于提高社会公众对对律师和律师行业的评价和认可,更有利于人们对法律和法治的敬畏和践行。
在培训学习期间,律协还组织了一场户外团队拓展训练活动,我们在欢声笑语中参加了活动,也实实在在的得到了拓展、真真切切的收获了心得和经验。活动都是按小队进行的,都是集体项目。通过一下午的拓展训练,使我们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就像律师行业一样,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简单的业务越来越少,复杂的、多元化的、跨行业跨部门的大案要案越来越多,就算是简单的案件有时也涉及好多方面和不同的知识层面。这就要求我们要注重和加强团队合作、行业交流、分工负责、强强联合。这样才能把日趋复杂多元的案件做好、做精、做细。
总之,通过这次的培训,我是受益匪浅。不管是业务知识方面还是政治素养方面,不管是风险把控方面还是形象礼仪方面,对律师执业有了一个更深入的了解和崭新的认识。这些知识、经验、警醒和嘱托必将陪伴我整个的执业生涯,我对未来的道路将更加的自信、坚定和从容。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精选篇3
x月__日至x月__日,我参加了__律协组织的20XX年实习律师网络培训课程。
这次培训课程安排得很丰富,内容很切合实习律师的实际需要,部分课程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尤其是胡家润律师讲授的课程——“律师成长中的心法”。
他从实习律师的“外在形象”到“内心修为”进行了讲解,听后受益匪浅,下面谈一谈自己的感想。
首先,实习律师要让自己看起来更“像一名律师”,这是对实习律师“外在形象”的要求。
在社会民众眼里,律师职业是高大上的,帅气、靓丽、高雅、有气质,西装革履、一丝不苟,总之所有褒义词都可以用在律师身上,这就是人们心目中的律师形象。
作为实习律师,我们从踏入律所实习之日起,就要时刻提醒自己,要在自己的外在形象上下功夫。
这也是我的指导老师经常对我提醒和强调的事情,对此,我特别感同身受。
我认为实习律师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形象:
注意体态形象
这就要求男性不能留长发、不能留胡须、确保面部干净、勤洗澡、时刻保持无体味;女性不能浓妆艳抹、不能披头散发。
律师都是高强度的脑力劳动者,但也应该抽时间加强身体锻炼,保持体态均匀而不臃肿,保持好的体态。
注意穿着形象
建议男性穿黑皮鞋、深蓝色或藏蓝色裤子,上身配藏蓝色或深蓝色西装、白衬衣加领带;女性夏天也应穿正装,不能穿超短裙,裙摆不能短于膝盖,不能穿裸露皮肤太多的衣服和有破洞的牛仔裤,更不能穿戴过于夸张的项链、耳环等首饰。
这样会让当事人觉得更“职业化”、更“专业化”。
注意语言形象
在人们心中,律师是社会精英,语言是律师展现自己的重要手段。
要把“您”常挂嘴边,多用“请”、“谢谢您”、“麻烦您”等礼貌用语。
律师职业也是社会服务行业,律师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多用礼貌用语会提升当事人更好的客户体验。
之前我对实习律师的外在形象、穿着等也不在意,认为只要把案件办好、当事人委托的事项办妥就行了,没必要太讲究这些。
但后来经过指导老师的多次提醒和具体案例分析,再加上这次胡家润律师的讲授,我对此体会更加深刻了。
从今以后,我要更加重视自己的形象,让自己在形象上更“像一名律师”。
实习律师要加强内心修炼,尽快进入“律师”角色
实习律师是向执业律师转变的必经环节和程序。
不管你曾经是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还是一名令罪犯分子闻风丧胆的警察,亦或是成功的企业高管,要想成为一名执业律师,必须经过实习阶段。
所以,实习期间的内心修炼就特别重要,实习律师如果心态没有调整好,不免会出现急躁、焦虑现象,也会产生较大心理落差,心理脆弱的人,可能在实习期还会产生动摇,坚持不住,而放弃律师行业。
正所谓实习期不仅是一次经验的积累和入门知识的学习,更是一次内心世界的磨练。
进入实习期,就要有一颗“空杯”心态,一切从零开始的心理准备。
如何“沉得下心,不焦不躁”顺利度过实习期,如何脚踏实地地做好每一项工作是每位实习律师必然面临并认真对待的“课题”。
实习律师想要让自己尽快进入“律师”角色,就要有四到,分别是:“眼到”、“手到”“嘴到”、“心到”。
1、“眼到”即要善于观察,从中去学习
常言道“耳听八方,眼观六路”,实习律师尤其应如此,在辅庭时要仔细倾听法官的发问,密切观察法官的语气、神态,从而判断其意思倾向,还要仔细倾听对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的陈述、发问,从中寻找其破绽。
2、“心到”即要善于总结,从中去领悟
吸取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这里悟性就很重要,能够通过办理一件事情就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3、“手到”即要善于实践,从中去做,光说不练等于零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实习律师仅持有资格证不去经历实务,不参与办理法律事务、接待当事人,不能算真正的实习。
4、“嘴到”即要善于表达,从中去说,光练不说也等于零
律师的表达除了文字就是语言,表达的场所除了法庭还有法庭外的角角落落,如果你的语言表达对方听不懂等于没有表达,表达的繁杂冗长,没有人能有耐心继续听下去,故表达需要终身学习。
实习律师随时面临着“被选择”,因此必须时刻做好“面试”的准备
一方面,在踏入律所大门之前就面临被指导律师“选择”或被律所老板、合伙人“选择”的问题。
另一方面,实习律师成为执业律师后,又面临着被客户“选择”的问题。
因此,要不急不躁,沉下心来,用三到五年的时间练好自己的基本功,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才能在律师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精选篇4
说点题外的话,前几天因为关注房地产方面信息,就临时写了两篇和房产有关的文章,“购房补贴显表面,实为商家搞推销”,“退房?是门也没有的事?”。我博客中有。再加上这几天又要找份谋生的事做,还要去面试。也就耽搁了几天。今天熬夜算是把第三部分整理出来了。
也不知道像我这样的哪个律师能要我,让我给他做个助理。
(三)对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的“三个依据”的一点认识
记得在培训的时候有两位律师都提到了王胜俊提出的“三个依据”,还都认为老王不应这样讲,我周围的学员,也大都这样认为的。其实在网上刚见老王的这些话时,我也挺惊讶的,也认为人家挺没水平的,后来想想兴许人家讲的有些道理。后来再想想人家讲的何止是有些道理。现就把我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你可以不同意我所写的观点,但你不能不让我说话,学术争鸣吗?我还是那句老话,一家之言,写的不足或不到之处,望见谅。
2008年4月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来到珠海法院视察。在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会谈中,对待判不判死刑的问题,王胜俊谈到三个依据。“一是要以法律的规定为依据;二是要以治安总体状况为依据;三是要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王胜俊特别解释,“有些人可能不理解为什么还要把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作为依据。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此翻言论一经媒体报道,一时间法律界人士哗然,认为历史专业出身的老王根本就是在胡说八道,连最起码的法律知识都没有。认为法院的审判工作就只能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我看老王有可能是法律没学好,可法律界人士应该是政治没学好,不懂得辩证法,只学到了法律的皮毛,没学到法律的精髓。
在封建社会里,是朕即法律,也就是所谓的金科玉律了,而到了近代的民主法治社会则民意就是法律,法律就是民意的诉求和表达。法律符合民意了就执行之,不符合民意了就修改之。法律符合了民意,也就整体上符合了人民大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到了近代的民主法治社会,法律不在是单单靠几个法学家研究出来的,而是有人民大众表决出来的。象古罗马那样直接把法学家的著作当作是法律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而这却恰恰是我们法学界的有些法学家梦寐以求的事,他们就是想把法律变成他们的几家之言,而不考虑民众的诉求,为了法律而法律。所以人家老王一讲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不是他们的感觉,他们就哗然了,就愤怒了。为何?他们的梦想要破灭了吗。老想把自己凌驾于他人之上,想成为规则的制定者,制度的设计者,社会的领跑者,可惜啊,晚生了几百年,社会不给他们机会了。
在我看来,“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本身就是有问题的,这里讲的事实是所谓的法律事实,而不是客观事实,也就不是真正的事实,是那些可以用证据来证明的事实或者是双方都认可的事实,哪怕这个双方都认可的事实根本它就不存在,两者也可以被统称为“被证实的被相信为真的事实”。这里讲的法律,也不见得就那么的公正,公平,合理,其中当然也含所谓的恶法如代表部门特殊利益、代表行业特殊利益、代表地方利益的法。可什么又是客观事实呢?其实压根的就没有什么客观事实,所谓客观事实也就是我们谁也不知道的那个事实,也就只是理论上的,在我们观念中的、头脑中认为的那个事实,可它又是的的确确客观存在的。
将“以事实为根据”的“事实”解读为法律事实,或者将恶法作为审判准绳,就会出现很多的弊端,就会付出一些代价,而这些又是我们不想和不愿看到的。例如我们可以利用法律规则上的漏洞,人为的制造、设计所谓的法律事实,或者是以程序正义为幌子,来逃避法律上的制裁。如刘涌案。或坚持恶法亦法,利用所谓的恶法,是本不该受法律惩罚的人,遭受法律上的惩罚(如孙志刚案)等等。特别是在南京出现的那个徐老太案,要是严格的依“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法院就应当判好人彭宇赔偿,可这不符合社会公众对社会正义的追求。所以我就一直就认为在南京徐老太案中最冤枉的其实是法官,因为依照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标准,依据法庭上认定的所谓“事实”,当时的法官就应该判你彭宇赔钱,还判的是有法可依,无懈可击。我们单单就法律层面来讲,判决是没有任何的问题的,可我们的社会公众都反对,为什么呢?
相对而言,老王的三个依据只是作为法官审理死刑案件的一个参考,只是是作为一定的政策性的考量,充其量也只是个指导意见,只能算是对上述原则的一个有益补充,毕竟还没上升为法律?人家刚出台个指导性意见就闹得不可开交。那要是我们国家也实行判例法,让法官有创设法律的权利,或者是也实行陪审团制度,把犯人有罪无罪,罪重或是罪轻让不懂法和程序的普通百姓来做决定,大家岂不认为更加的荒唐可笑。要真到那时又该如何?
为什么非得把法律看成是一成不变的,冷冰冰的东西呢?既然是一成不变的,那你还天天的修来修去的干嘛。法律还不就是天天的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时刻在做自我调整的吗?在我们中国,长期以来,人们对程序正义的追求,似乎永远比不上人们对实质正义的渴望。这就是我们的国情,当我们在不断引进西方的程序法学派的观点,强调程序正义的时候,是否应当充分的考虑到我们的国情呢?
在我看来,在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所谓陪审团制度从实质上讲,搞得就是人民满意不满意,跟着人民的感觉走,不是吗?人家几个陪审员在法庭上一举手,一表决案件有罪无罪,罪大罪小就这样定了。用我们的话讲就是人民代表代表着人们,为了人民。我看人家陪审员就是在法庭上代表人民的。他们的决定也就是人民的决定,他们满意不满意,也就是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了。人民满意不满意在实行陪审团制度的国家刑事审判中应该是占第一位的,也是他们首先重点考虑的问题。不是吗?就是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法律规定为其次的模式,来审理案件的,且每个案件都是个案的审理。
“西方的陪审团制度的陪审团组成人员就是代表所谓的民意的。陪审团的成员都是普通百姓,他们不比专业的法官懂法和程序!但陪审团制度既是法与情的一种平衡,也是民意对法官们殉私枉法的一种制衡和自我修正机制,更是民意大于法的一种体现――当一种法不能体现民意的时候,要么修改法律,要么就尊重民意,陪审团制度巧妙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使各种案件在不修改法律的情况下也能得到合情合理的判决,使正义得到伸张,既避免了来回修改法律的麻烦和不及时,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而我国恰恰没有这种制衡和修正机制,所以在我国就老是出现法官们殉私枉法和不公引起的恶性案件。”(引自一网友)南京徐老太案、许霆案,刘涌案就体现了法律规定和人民满意不满意的价值冲突。
不是天天讲民主法治就是好吗,那你也学着点啊。人家老王不就提了点看法吗,你就哗然了,可人家提的观点实质上讲不就是你们天天在争取的陪审团制度吗?我就不明白你们个个都哗然个啥。
可这老王为什么要这样说,而老王这样说后,为什么法律界人士会哗然呢?这就涉及到法院和法律界人士对法律案件本身的关注点不同的问题。法院注重的是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特别看重的是一个判决的社会效果如何。这也是我将要谈的下一个问题。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精选篇5
我从事实习律师工作已有1周的时间,有些感想,略述一二。
5月6日中午1点到达上海,做了18个小时的硬座,身心倍加疲惫,下了火车,背上背了一个双肩包,左边挎了一个安踏包,右边挎了一个电脑包,手上提了一大包杂物,整个身体都被这大大小小的4件行李压的步履维艰,从火车上下来走到3号线乘地铁,其实不是很远的一段路,对我来说却是非常艰难的一段路程,无助加无奈,这时的我只能低头前行。
经过漫长的路途,我终于到达宿舍,ly躺在床上在玩ipad,没什么表情,霎那间我感觉宿舍很压抑,有一种想尽快离开的离开的感受,尽管很累,我依然然在迅速的整理我的行李,一时间我就全身汗透了,不过还好,以我极强的做事能力,我在2点多一些就把我要去苏州带的东西都整理好了。这时我是可以去苏州了,但是,我是要取我的资格证和身份证,这时我给我哥打了一个电话,他还在忙,还要一段时间才可以回来,所以,走出了宿舍,想在外面等哥哥回来。我在大草坪找了个地方坐下来。
在华政住了4年多的时间,不知什么时候,我突然觉得呆在宿舍很压抑,尤其是ly出现之后,更加使我不想在宿舍里呆,在大草坪坐下以后,突然间有很多的感想,感觉酸酸的。我在上海,在华政呆了4年多时间了,期间经历了很多的事情,有很多都是不好的回忆。到今天,我选择离开上海,前往苏州,顿时感觉世事难料。
去苏州,我没有确定的工作单位,没有住处。但是我没有别的选择,我只能毅然前往。
大约4点左右,在校长楼前看到了哥哥,zmj,健将三人一路走来,很不巧,他们看到了我,我也就向他们走去,略作寒暄后,我们一起去了哥的办公室,随便聊了一下,健将即将要去一家外所,意气风发的,我祝福他。这时已经大约4点半了,拿了我的资格证和身份证,我也该动身了,因为,我到了苏州还要找当晚住的地方,向他们告别之后,我又身负4件行李出发了。从宿舍到火车站,又是一条艰难而漫长的路途,我别无选择,只能硬着头皮向前走去。
大约8点左右我到了苏州火车站,下了火车我按照之前网上查到的求职公寓地址寻找公交线路,还好,交通比较方便,很快就到了三香公园附近,我给求职公寓打了电话,他们告诉了我去公寓的路线,我到公寓后,大概看了一下环境,还好,自己随便住住还是过的去的,也就住了下来。把行李放好了以后便开始准备明天面试的事情。
到苏州时天已经黑了,坐在公交车上大概看了一下苏州的夜景,感觉很清新,和北京,上海的风格都有很大的不同,突然,对苏州这个城市感觉亲切了很多。
之前在家里和沈律师约好的7号去所里见面谈一下,7号一大早我就醒来了,洗漱后,我就按之前在网上查到的地址走去,早上沿着昨晚经过的道前街一路走去,相比晚上看到的夜景又有不同的感觉,自己更加喜欢这个地方了。大概8点半左右我就到了公大所楼下,稍加整理仪表后,我给沈律师联系了一下,她已经在办公室了,我也就马上来到了所里,到了她的办公室之后,她在接一个电话,我就在旁边等她。不久,她的电话打完了,看到我满头大汗的,说我可以把西装外套脱下来的,我向她表示感谢。随后我的面试就开始了。沈律师主要介绍了所里的情况,我有了大概的了解,我也讲了我之前的一些经历,沈律师表示,欢迎我加入公大所,同时,还让我再去别的所里了解了解,如果有更好的选择,我可以去其他的地方,我们仍然是朋友。我感觉真是运气比较好,碰到了一个很好的律师。大约1小时左右,沈律师要去见一个顾问客户,我们告别后,我就离开了。离开后给父母,哥哥沟通了一下这个面试情况,大家都还满意。我也决定要去公大所了。
8号一大早我就去所里报道了。8点半到所里,所里还没有开门,我就在楼下等一会。我9点到所里,沈律师还没有来,大概到了10点,我给沈律师联系了一下,她说她马上就到了,让我稍等一会。大约半小时后,沈律师和於律师都来了。我经过考虑之后,我愿意加入公大所,和於律师简单聊过以后,沈律师给我安排了座位,给我介绍了一下同事,我也就正式上班了。下午沈律师给了我一个交通事故的卷宗,和一些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婚姻纠纷的书和法律法规让我熟悉一下。沈律师的性格很开朗,很痛快。人也非常随和,很好相处。最难得的是她愿意带我去做案子,愿意教我。我非常珍惜这些学习的机会。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精选篇6
非常荣幸,能捉住尾巴成为__市第四批“法援惠民·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派出的实习律师。作为本批唯一一位被安排到__市__区__实习律师,虽难免有些孤独,但充满挑战而富有意义的工作让我这一个月过得无比充实。
来到__工作的第二天,适逢第五个国家宪法日,__区司法局举办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我也踊跃参加并在法律咨询区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在__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我被安排到了下属的中华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中华司法所的工作更多是偏行政性的,诸如协助_报到、安排其进行社区服务劳动。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为__区人民法院招募人民陪审员。具体工作是对著名单逐个逐个的打电话邀请,这需要耐心的为电话的另一边解释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也许打十个电话才会有一个人会耐心的听完我说话,因为当我告知对方“司法局”、“人民法院”等词汇的时候,对方的语气就立刻变得局促不安了,甚至还有一位母亲问我是不是他儿子犯了什么事情。而等我说明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内容弄以后,就只能收获尴尬而不失礼貌的拒绝“不好意思,我没时间”。其实群众对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认知还停留在“官司缠身”、“是非之地”的映像里,普法之路依然漫长而艰辛,要依靠我们每一位“法律人”一步一个脚印的实现。
在完成中华司法所的工作之余,我也会前往__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和另外两位__的实习律师一起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记得一位60多岁的老奶奶,是一位交通事故伤者的护工,起初我以为是来咨询如何追讨护理费的,没想到她是替伤者前来咨询的,伤者是一位中年那男子,无儿无女,只有一位智力残障的妻子,同样无儿无女无配偶的兄长在同一起事故中丧生,虽有一位亲生姐姐,但年事已高,而其子女则对两位叔叔的遭遇置若罔闻。因伤者未获得任何的赔偿,又行动不便,她最终选择不再向伤者护理费,并希望帮助伤者获得应有的赔偿。了解详情后,我为老奶奶解释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向保险公司和肇事车主主张赔偿,并带着老奶奶去到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处了解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宜。
通过参加这次“法援惠民,助力乡村振兴”活动,让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律师这个群体身上背负的使命和社会责任,而在实体平台上工作也让我对我国普法现状有更清晰的了解,这些经历将对我以后的职业生涯有重要指导作用。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精选篇7
非常荣幸,能抓住20__年的尾巴成为__市第四批“法援惠民,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派出的.实习律师。作为本批唯一一位被安排到__市__区__实习律师,虽难免有些孤独,但充满挑战而富有意义的工作让我这一个月过得无比充实。
来到__工作的第二天,适逢第五个国家宪法日,__区司法局举办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我也踊跃参加并在法律咨询区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在__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我被安排到了下属的中华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中华司法所的工作更多是偏行政性的,诸如协助_报到、安排其进行社区服务劳动。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为__区人民法院招募人民陪审员。具体工作是对着名单逐一打电话邀请,这需要耐心的为电话的另一边解释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也许打十个电话才会有一个人会耐心的听完我说话,因为当我告知对方“司法局”、“人民法院”等词汇的时候,对方的语气就立刻变得急促不安了,甚至还有一位母亲问我是不是他儿子犯了什么事情。而等我说明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内容以后,就只能收到尴尬而不失礼貌的拒绝“不好意思,我没时间”。其实群众对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认知还停留在“官司缠身”、“是非之地”的印象里,普法之路依然漫长而艰辛,要依靠我们每一位“法律人”一步一个脚印的实现。
在完成__所的工作之余,我也会前往__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和另外两位__的实习律师一起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记得一位60多岁的老奶奶,是一位交通事故伤者的护工,起初我以为是来咨询如何追讨护理费的,没想到她是替伤者前来咨询的,伤者是一位中年男子,无儿无女,只有一位智力残障的妻子,同样无儿无女无配偶的兄长在同一起事故中丧生,虽有一位亲生姐姐,但年事已高,而其子女则对两位叔叔的遭遇置若罔闻。因伤者未获得任何的赔偿,又行动不便,她最终选择不再向伤者讨要护理费,并希望帮助伤者获得应有的赔偿。了解详情后,我为老奶奶解释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向保险公司和肇事车主主张赔偿,并带着老奶奶到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处了解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宜。
通过参加这次“法援惠民,助力乡村振兴”活动,让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律师这个群体身上背负的使命和社会责任,而在实体平台上工作也让我对我国普法现状有了更清晰的了解,这些经历将对我以后的职业生涯有重要指导作用。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精选的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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